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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新建住宅需节能65%

2013-07-1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昨从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正式出台,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分阶段执行后,全省新建住宅设计必须达到节能65%的标准,高出国家标准15%。

  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负责人表示,新标准执行办法规定,明年1月1日起,武汉市、全省市州和直管市的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必须强制执行上述标准;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县以上城市也必须强制执行。

  节能65%是综合建筑物各种使用条件下的理想状态,新标准在居住区规划与建筑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给水排水节能设计以及电气节能设计做出了细致的规定,以达到综合节能效果的最优化。(彭一苇、戈爽)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