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1家住建部门荣获首批“平安法治湖北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
本网讯 通讯员周裕波报道:近日,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法治创建活动进行了通报表彰,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武汉市蔡甸区城建局、武汉市江夏区城管局、黄石市城建委、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南漳县城建局、宜昌市住建委、宜昌市城管局、宜昌市猇亭区房管局(猇亭区征收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局、荆门市住建委、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冈市住建委、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办公室、咸宁市城乡规划局、咸宁市城管局、随州市住建委、仙桃市城管局、潜江市住建委、神农架林区住建委等21家住建系统行政管理部门被表彰为全省首批“平安法治湖北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通报说:2011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北建设纲要》、《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 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高度重视法治湖北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措施,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省加快实施“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战略,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通报要求: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任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我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大力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地方法治建设、提高全社会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示范单位的好的经验做法,积极进取,扎实工作,推进新形势下法治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建设法治湖北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