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前期调研
本网讯 记者刘姝报道:近年来,我省物业管理规模不断扩大,也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为全面掌握行业发展状况,总结行业发展经验教训,研究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推动《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进程,湖北省住建厅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物业管理立法前期调研活动。
本次调研重点围绕六个方面,一是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截至2013年底物业服务企业数量、从业人员数量、行业经营收入、城镇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运行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等基础数据。二是物业管理法制建设情况。主要包括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有关实施细则的制定实施情况,针对《物业管理条例》配套办法(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业主大会规程》、《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业主临时公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等)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的总体执行情况等。三是物业管理活动行政监管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以及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协调的情况,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人民政府参与监管的情况,物业管理活动主要监管方式及手段等。四是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影响物业管理发展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研究提出拟采取措施的建议。五是规范发展物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主要包括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的做法;业主委员会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之间建立良好沟通协调机制的做法;住宅小区内水电气等专营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和管理责任界定实施的良好机制等。六是对制定《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