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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住建系统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方案出台

2013-04-2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为普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对防灾减灾的认识,增强防灾减灾法律意识和综合防御能力,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将于5月6日至12日举行。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

    活动方案指出,通过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要进一步在全省系统内贯彻落实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系统乃至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法律意识;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企事业单位依法防灾、依法减灾、依法治灾的自觉性,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要进一步提高系统从业人员对防灾减灾的认识,强化灾情观念,增强防灾抗灾的自救能力及灾害来临时的应对能力。

    一是积极组织参加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宣传周活动。通过宣传周活动,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国家防震减灾法》、《国家消防法》、《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抗震设防标准规范,组织技术人员到相关单位现场讲解运营安全、消防安全、工程施工安全、工程抗震防灾等知识,动员本系统积极参与相关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提高防灾减灾的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贯彻国家和省防震减灾法规政策,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职责。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等标准和规范。要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把标准和规范的宣贯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进一步开展《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标准的宣贯培训,定期组织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或继续教育,增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对防震减灾的管理能力。

    三是开展施工场所的防灾减灾管理专项行动。省住建厅要求,重点开展在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防灾减灾工作,着力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在建的轨道交通工程、地下工程、高层建筑、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附近的建筑等危险性程度较高的工程,要开展专项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做好排查情况记录,限期消除隐患。排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有关防灾减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有关防灾减灾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办公及生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施工工序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四是开展市政设施的防灾减灾管理专项行动。省住建厅要求,重点加强城市燃气、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燃气系统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格燃气存储、输送的安全管理,严格检查输气管网是否存在腐蚀、重物堆压、施工损害、连接不密封等安全隐患,挨家挨户检查燃气用具的泄漏情况,排除灭火器配置过期失效、消防水池容量和存水量不足、消防水泵不能正常开启、消防栓及消防水带水枪不能正常使用等安全隐患,确保燃气系统和消防系统的安全。认真开展市政供水安全隐患排查,随时检查取水口的水质是否安全,取水口上游是否会出现污染源,加强对输水管网的安全检查、维护和管理,开展市政公用消防用水、消防栓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除市政公用消防栓被圈占、埋压及缺损、锈蚀、漏水、水压不足等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