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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抽查在建工程项目32个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

2017-07-1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严格监督执法 抓紧落实整改
省住建厅抽查在建工程项目32个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

    本网讯 记者张璐奕报道:近日,湖北省住建厅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17个市(州、林区)及其下辖的32个县(市区)住建部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汛期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抽查32个在建工程项目及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

    检查发现,各地落实省住建厅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情况良好,针对危大工程的专项整治、汛期安全生产、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等年度重点均制订了具体方案,中心城区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有一定的提升。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部分地区安全监管不到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存在隐患,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到位。部分县市区对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力度不够,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不严、行政处罚不及时,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工程等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市区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及维保工作不到位,如塔吊基础积水、附墙安装不到位、施工电梯防松绳失效、机械锁失灵等;部分项目脚手架管理不规范,如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规范、扫地杆缺失、脚手架水平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部分项目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不符合要求,如模板支架扫地杆缺失、梁底无立杆等;部分项目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如现场存在一闸多接现象、楼层内电缆随意拖拉、泡水、设备使用倒顺开关等;部分项目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现象频发、项目部对人员的交底和教育记录不全或仅教育到班组长,未做到全员覆盖。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严格监督执法,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可依法实施处罚,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加大处罚力度;要抓紧落实整改,对督查组查出的问题,要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及时组织整改复查,举一反三,防止隐患反复发生;省住建厅将根据相关整改验收资料及处罚情况组织对通报项目进行现场复核,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省住建厅将直接列入不良记录予以公示,并挂牌督办,同时启动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