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精心部署住建领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本网讯 记者曾佳报道: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印发《湖北省住建领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倒损城乡居民住房、损毁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和安全生产工作。
《计划》明确了住建领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具体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要求力争9月底前完成损毁供水厂、供气、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和道路桥梁的修复,11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任务。
在城乡居民住房方面,要做到摸清底数、分类甄别,开展危房鉴定,组织灾后重建并加强技术指导。8月底前,协助乡镇对受灾拟救助恢复重建(含修缮)农户进行公示并建立C级或D级危房台帐;对城市倒损房屋逐一进行核实并建立台账;完成县级以上住建部门相关人员与建筑工匠骨干、建筑工匠的培训工作。
在市政基础设施方面,要做好损毁的供水设施、燃气设施、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城镇道路桥梁、环卫设施恢复重建工作。8月底前,要组织协调专业机构对灾后水质不达标的水厂进行技术指导,修复供气厂(场)、站和供气管网,修复、清理疏通排水设施和管网,对损毁路面进行修复,补充、更换丢失损毁窨井盖,保障恢复重建期间的供水水质安全、燃气正常供应,确保污水有序排放;对全省因灾受损的垃圾容器、垃圾中转站、公厕、环卫作业间及部分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周边局部塌方、进场道路破损以及机电设备损坏等加快实施维修、重建工作,尽快恢复设施正常运行。
在安全生产方面,要严格排查灾后复工生产,迅速开展灾后质量安全监督巡查,进一步强化施工安全整治行动。8月15日起,对灾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复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落实等重点工作开展巡查。8月底前,要完成建筑工地和居民小区围墙围挡等构筑物安全隐患排查。9月底前,要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