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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认真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清理总量居全国第三位

2016-12-0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陈兆曦报道:2016年以来,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建部有关文件精神,把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作为重要工作。截至目前,全省住建行业共清理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未按时返还和超额收取(预留)的保证金33244.68万元,其中政府部门收取的保证金7721.48万元,清理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保证金、出勤保证金和集中监管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等4项保证金共11360.45万元,清理总量居全国第三位。

    为做好清理工作,湖北省住建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企业开展调研,研究部署贯彻措施,联合省财政厅、人社制定印发了《湖北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住建、财政、人社、公共资源、交通、水利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协同机制,细化了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提出了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下发了《关于上报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动员,对清理各类保证金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清理工作任务和分工,对本地区本行业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存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组织企业填报《保证金项目清理调查表》、部门排查摸底等方式,全面开展保证金清理工作。各地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的原则,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重点查清了应取消的保证金种类、涉及项目、收取单位、收取金额;保留的保证金中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的项目、收取单位、应返还金额;与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规定情况等。

    湖北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人社厅组成三个联合督查组,对各地保证金清理规范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均制定了本级方案、成立了工作机构,全面停止了收取确定取消的保证金,并加大应返未返和超额收取的保证金返还力度。宜昌市采取短信、微信、电话、网络工作群等多种渠道,把清理政策传达到每个企业和项目,并将市级诚信评价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纳依据;黄冈市建立了保证金清理网上申报系统和清理返还电子台账。蕲春县一次性全额返还收取的安全保证金1081万元;孝感市强化保证金清理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与人社、财政、公共资源交易、金融管理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清理机制,齐抓共管、统筹推进;潜江市采取约谈建设单位,建立专门账户等方式,确保取消的保证金及时返还到位。部分地区也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探索建立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目前,襄阳、随州、鄂州、天门4个市应取消的保证金已全部退还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