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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举措防范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

2015-12-0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曾佳报道: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统一部署,防范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近日,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多举措防范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平台、海报条幅、宣传单册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风险排查。及时纠正和查处房地产市场中各类违规行为,努力遏制非法集资风险。将销售困难、库存较高、信用等级较低、群众投诉举报的企业作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重点对象,抓早抓小、提前介入,把问题化解在苗头时期。

  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指导尚未建立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县市加快建立,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紧张而挪用预售款。

  积极推进棚改。自2016年始,各地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加大去库存的力度,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困难、资金紧张引发非法集资风险。

  加强协作配合。各地房地产企业资质主管部门、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落实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加强对所辖县市风险排查工作的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