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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绿色建材、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

2016-07-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曾佳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建材工业转型升级等工作要求,近日,湖北省住建厅联合省经信委制定了《湖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

    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评价标识包括证书和标志,具有可追溯性,同时采用全国统一编号,统一在全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信息平台)发布,在全省和全国通用。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楼)评价标识遵循管理部门倡导、企业自愿申请、评价标准统一的原则,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评价标识工作的技术依据需符合《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