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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17-03-2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曾佳报道:笔者近日从湖北省住建厅获悉,为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湖北省建立了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法制办、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共1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原则上每年召开二次例会,由召集人主持。

    根据分工,省住建厅综合统筹全省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互配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明晰城市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协调各方实现社会共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省编办负责调整优化城市管理机构职责设置,指导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统筹研究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省法制办负责指导城市管理立法工作,对全省城管执法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法制监督,督促城市管理部门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省公安厅负责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会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勤联动等工作制度,依法打击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加强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损坏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行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