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督促检查工作
本网讯 通讯员曾佳报道:为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加强城镇供水管理,即日起至2018年11月中旬,湖北开展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督促检查工作。
此次督查采用省厅重点抽查与各地异地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省厅转发住建部《关于印发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照《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和省厅转发的国家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及《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的要求,对各地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开展专项督察。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城镇供水工作,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对本地城镇供水全面体检,做到心中有数,绝不准弄虚作假,欺报阻拦,一经发现,将全省通报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