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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安委会传达贯彻落实许克振副省长指示精神

2013-11-2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刘姝报道:11月23日晚,省住建厅召开厅安委会会议,传达许克振副省长听取“11.20”事故有关情况后的指示精神,通报“11.20”事故有关情况及事发后省住建厅所做相关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指出,襄阳市南漳县金南漳国际大酒店施工工地高支模坍塌事故是我省继去年武汉市“9.13”事故、今年宜昌市远安县“5.21”事故后,发生的又一起较大建筑安全事故,性质恶劣,教训深刻,暴露出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明显薄弱环节。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完善各项制度,全面督办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

    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健全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下真功夫,用硬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要严肃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类开发区(园区)、边远城区和管理工作相对薄弱的地区,县(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并继续强化对在建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等的全面检查。

    三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凡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开工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审批手续不全的、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凡在建工程的塔吊、人货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和电动吊篮等建筑起重设备实际工作状况、使用登记情况、拆装单位资质、操作人员资格、专项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停止使用;凡施工现场员工宿舍和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采用金属夹芯板材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达不到A级标准的,一律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

    省住建厅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