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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面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检查

2015-07-0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曾佳报道:根据住建部《关于全面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检查的通知》(建城函〔2015〕126号)要求,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检查工作,全面检查各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十二五”规划实施及污染物减排情况。

    据悉,此次检查采取全面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7月31日前,各地需完成本级及所辖县(市、区)自查自纠工作。8月起,省住建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重点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