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就水污染防治立法问计专家
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率队赴湖北经济学院,就《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论证评估,征求专家意见。省政协副主席、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参加座谈。
湖北是水资源大省,怎样使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务实、管用、好操作?来自湖北经济学院、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的环境法学、管理学专家,围绕条例草案中关于排污许可规定、排污权交易制度规定、环保诚信档案规定、法律责任等的制度设计和立法理念,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专家们认为,水资源丰富是我省最大的省情,通过立法对水污染防治进行规定十分必要。作为地方性法规,条例在制度设计上可先行先试。同时,在具体规定上,要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衔接、与上位立法相衔接、与湖北省既有政策和立法相衔接。
王建鸣指出,《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将提交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表决,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吸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进一步的修改,不辜负省委的重托和人民的期盼。(韩靖桥)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刘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