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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第一轮)汇报会

2012-03-3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刘姝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按照《关于迅速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摸底排查的通知》(鄂建文[2012]10号)要求及《2012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工作方案》,自3月初起,省住建厅组织六个督查组分别对黄石、襄阳、荆州、宜昌、荆门、黄冈等6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了拉网式质量安全摸底排查。
    3月29日下午,省住建厅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第一轮)汇报会。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尹维真,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占世良出席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建管局局长毛传强主持会议。
    尹维真厅长首先对本轮督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各督查组检查认真细致,分析问题透彻,做到了地域、项目、内容“三个全覆盖”,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工作扎实,富有成效。通过检查所反映出的基本问题,为切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信息,为出台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据。他强调,要运用好本轮督查的成果,举一反三,达到以检查推动工作的目的。一是抓紧归纳、提炼、汇总资料,及时做出通报。特别是涉及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要从正反两个方面抓典型、抓重点;二是对下达执法建议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项目,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坚决不留后患;三是对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等环节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措施,公开、严肃处理,努力创造平等、健康的市场环境;四是进一步分析、研判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律,不断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
    占世良副厅长指出,本轮督查做到了拉网式、全覆盖,发现了很多共性问题和特殊问题。他强调,要通过总结、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对下达执法建议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项目,要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在本轮督查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下一轮检查工作。
    毛传强副厅长指出,当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质量基本可控。要认真梳理、归整,逐项督办、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对有关责任主体进行严肃处理。他强调,要加强勘察设计、监理市场管理,研究优势施工企业承建保障房项目的激励措施,探索第三方验收检测机制。同时,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及基层队伍建设。
    会上,六个督查组分别汇报了检查的基本情况,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下达执法建议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情况,并就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监管工作提出了建议。
    厅相关处室;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省房改办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