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要求全力做好住建领域自然灾害损失统计
本网讯 记者唐萍报道:入梅以来,我省连续遭受多轮强降雨过程,灾害损失程度已达到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标准。为全面了解掌握灾害损失情况,为开展灾害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近日,湖北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全力做好住建领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工作。
据悉,此次统计范围为2016年以来各地遭受洪涝、地质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时间为2016年6月18日至7月31日。
省住建厅要求,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系统各部门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忠实记录灾情的原则,按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民发〔2016〕100号)的要求,在同级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住建领域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工作,并指导督促所辖县(市、区)住建系统各部门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