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物业管理科(处)长培训班举办
本网讯 记者曾佳报道:为全面实施《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3月31日,全省物业管理科(处)长培训班在武汉举办。
湖北省住建厅副巡视员李斌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物业服务和管理是社会综合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热点。各地要站在提升全省居民幸福指数、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李斌要求,全省房管部门要理清工作思路,找到物业管理工作的突破口,着力从创新物业配套政策制度、创新物业行业发展模式、创新物业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诚信体系、创新物业行业自律管理上发力。他强调,大家要珍惜学习机会,真学、真用、真干,把增强“四个意识”和“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到工作中去,不能坐而论道,等着摘桃子。要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当地的物业服务和管理规范性文件等配套制度,勇于探索物业服务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形成一批具有湖北特色的物业服务和管理新成果。
会上,湖北楚风德浩律师事务所雷纪超律师深度解读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并进行了现场答疑;与会代表对《关于实施<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指导意见》等6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听取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各市、州房管局(住建委)分管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人、物业管理处(科)长,各县(市、区)房管局(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股)长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