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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实行设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年度通报

2015-05-2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曾佳报道:为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湖北省将对设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实行年度通报,要求各地每年6月上报上一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形成惯例。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主管部门要将本级和所辖设县(市)2014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各项指标要附计算数据来源。根据各地上报信息,省住建厅将对各城市开展基础设施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