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政务要闻正文

湖北:让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取得应有成效

2015-05-0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让试点取得应有成效

  “2015年底之前,湖北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要取得实质性突破,赢得阶段性成果,并打造一批工艺精细、标准化程度高的示范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建立一批可借鉴、可实施的技术管理制度,为下一步全面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奠定基础。”这是日前召开的湖北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座谈会暨试点项目现场观摩会上提出的目标。

  自2014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湖北省列为全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试点省份以来,该省坚持“试点先行、分类指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动试点工作。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举办了质量管理标准化知识培训班,组织了现场观摩会,开展了相关调研活动。在今年召开的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尹维真强调,要举全系统之力,联动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务必在关键环节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去年以来,武汉、黄石、宜昌、襄阳4个试点城市均确定了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整体推进有方案、有举措、有创新、有亮点。中建三局、中天六建等试点企业建立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工艺图册,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是质量管理工作的“魂”,是贯穿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线”,也是规范质量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因此,湖北省决定明确任务,在“实现一个目标、建立两个体系、抓住三个重点、做到四个结合”上下功夫、花气力,扎实推进。“一个目标”就是通过分步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现施工企业的质量行为规范化、质量管理程序化和质量控制标准化,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有效,全省工程质量均衡发展,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两个体系”就是要建立构成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自身体系和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工作体系。自身体系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范围、内容和评价等,是企业、项目层面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的操作性依据,是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基础。工作体系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的政策、措施和办法等,是建设主管部门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制度性依据,是落实质量管理标准化的保证。“三个重点”就是要抓住质量行为标准化、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和监督管理工作标准化。“四个结合”就是要做到试点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结合、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结合、与日常质量监管工作结合。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是坚持依法监管和推进建筑业改革攻坚与制度创新的关键举措。湖北省要求,各地、各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勇于创新,营造氛围,把质量管理标准化作为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发展和打造建筑强省的重要抓手。各试点城市要坚持监管与指导并举,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指导企业查找管理缺陷,不断总结、改进和提高。要定期、不定期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督察、评价,对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表彰,同时,曝光管理差的企业和项目。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技术研讨,充分利用新闻报道、现场观摩、专题培训等形式,推介做法、交流经验、共享成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协同推进,加强地区、部门和企业、项目间协调配合,注重发现和树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企业和施工现场典型。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主体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重点培育一批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及时从主管部门、试点企业和工程项目等各层次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提炼,形成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工艺标准和评价办法,带动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为提升湖北建筑业核心竞争力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作出更大贡献。(董文斌、柯于连)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