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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部署“两会”及春节期间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打击处置工作

2017-01-1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唐萍报道:近年来,非法集资形势十分严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湖北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房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力做好全省“两会”及春节期间打击和处置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作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在全省“两会”及春节期间,要成立稳控专班,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完善应急预案,建立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线索通报和案件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的预警和稳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强调,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在外人员返乡购房等特点,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小区楼栋口等公共场所,开展防范和处置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宣传报道。同时,宣传报道要揭露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的惯用手法,坚持正面引导、提醒式宣传和以案说法式告诫相结合,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

    【资料】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常见表现形式

    以房地产开发建设形式的非法集资: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相互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以预售房屋形式的非法集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团购优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以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形式的非法集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中,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销售房产份额、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销售房地产,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互联网平台合作从事金融业务,通过“众筹买房”、“首付贷”等形式违规、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