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建厅组织参加风景名胜区科学利用与绿色发展培训班
本网讯 通讯员何倩报道:为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肩负起当地的社会经济、历史文化、资源永续利用的伟大责任,加强业务交流学习,提升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能力,5月25日至26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主办的风景名胜区科学利用与绿色发展培训班(第一期)在内蒙古阿尔山市举办。 湖北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全省部分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人及从事风景名胜区规划设计、经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共计34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讲授了《风景名胜区重要制度探索与实践》、《风景名胜区绿色发展》、《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利用》、《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查管理》等课程,全面详细地讲解了风景名胜区重要制度建设过程、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核准解析等知识,从国家公园体制改革、法规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相结合,进一步解析了风景区规划与城乡规划的关系;对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内容进行释义,强调了不同类型详细规划应该达到不同的规划深度、摆正国家资源保护与重点建设项目的关系以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性质和权力等。专家和学员现场互动答疑,气氛热烈,增强了各风景名胜区管理人员的沟通和联系,与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得到加强。
培训人员普遍反映,这次培训内容丰富、指导性和针对性强。通过学习,有效提升了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能力,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学习平台,受益良多。下一步将更加明确自身职责,学以致用,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更好的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为生态环境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