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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工作会在汉召开

2014-03-1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刘姝报道:3月14日下午,全省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工作会在武汉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2014年的工作。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俊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是国家继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之后实施的又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一要认真谋划,确保严格落实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政策。要多渠道支持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合理选择渔民上岸安置方式,严格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严格落实建设标准;二要严格管理,确保稳步推进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建设。要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确保质量安全,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渔户档案管理工作;三要加强领导,确保顺利完成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任务。要抓紧启动项目实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政策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完善项目管理,切实把这项改善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改善渔民居住条件、维护渔区稳定、维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渔区作出贡献。

    会上,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水产局)、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同志传达了相关政策,并提出工作要求。

    黄石、襄阳、宜昌、荆州、十堰、荆门、孝感、鄂州、黄冈、咸宁、随州、仙桃、潜江、天门市住建委、发改委、农业(水产)局、国土资源局;阳新县、荆州区、洪湖市、洪湖湿地局、公安县、监利县、江陵县、石首市等计划已下达的县(市、区)住建局、发改局、农业(水产)局、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