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三角战略确定推进时间表
昨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的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前期工作会议在东湖宾馆召开。这标志着湘赣鄂皖四省人民期盼已久的中三角战略进入实施阶段。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与会并指出,这是第一次在国家层面研究部署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意义重大。他说,长江中游城市群已获得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合作互动,李克强总理多次讲话明确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发展,这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一体化发展、打造新的增长极高度重视并充满期待。四省省会城市要充分认识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规划发展纲要。下一步要集中智慧,核定长江中游城市群范围,把握一体化发展的主线,确立务实推进机制、高层协调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和相关政策。
会议由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司长刘苏社主持。四省发改委负责人、省会城市主管领导发言,就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需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建立区域合作协调推进机制等进行了探讨。会议明确了这一战略的推进时间表:今年底,各省按照“自身角度为主,兼顾其他三省”原则制定规划草案,提交国家发改委;明年6月,国家层面将出台总体规划草案。(熊星星、张珊妮、许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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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四议题 共谋一体化
湘赣鄂皖携手开启新征程
昨日,在国家发改委主持下,湘赣鄂皖四省相关部门和地区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齐聚武汉,共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
携手同心,合作共赢,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消除市场壁垒,共同打造中部开放型经济高地……四省围绕四大核心议题,坦诚相见,各抒己见,为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献计献策。
范围界定
长江中游城市群包括哪些城市?四省极度关注。
湖北省发改委主任李乐成认为,哪些城市纳入城市群,难有单一固定标准,城市群的发展是动态过程,城市群的边界也是渐变的。他建议,应综合考虑国家宏观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区域合作历史沿革及走向,以及地理空间、基础设施、城镇体系、产业分工布局等因素,来确定长江中游城市群范围。“就湖北省而言,沿长江和汉江的主要城市,应纳入其中。”李乐成说。
湖南省发改委副主任张银桥主张,环长株潭城市群应作为整体纳入国家规划。安徽省发改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健认为,城市群范围应涵盖武汉经济圈、长株潭经济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四省核心区域,并适当延及周边地区。“具体到安徽,应将以皖江示范区为主体的江淮城市群纳入。”
战略定位
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战略定位,关系着战略的可操作性,也决定了政策的可支撑性。
南昌市常务副市长张鸿星提出,科学、权威的战略定位,是进一步扩大省际共识、争取国家支持的基础。“四省首先需清楚定位,凸显自身特点,与地方的特殊需求相结合,才能有效争取到国家优惠政策。”
四省一致认为,根据战略定位,四省强强联手、互通有无,才能把中部长江地区独特的区位、资源、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推进机制
“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牵头机制的问题。”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秦尊文认为,此次武汉会议,具有里程碑式意义,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真正进入国家层面的良好开端,必将有助于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推进机制的落实。
四省均提出,争取尽快建立政府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之间的区域合作机制,在交通、科技、金融、环保、涉外服务、产业转移以及城市经济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在城镇和产业布局、市场体系建设、水资源配置、岸线开发保护、生态建设等重大问题上进行协调沟通,实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一体化发展。
政策建议
四省共建,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多重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叠加、政策边际效用递减、产业同质竞争、市场分割地方保护……“可以加强合作,先行先试,逐步突破壁垒。”与会代表形成共识。
武汉市副市长邢早忠提出,建议国家加大对长江中游城市群铁、水、公、空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构建省会城市2小时互通经济圈,在四省区域内,配置更多要素市场功能,并开展财税、土地、科技平台、成果转化等专项试点,强化区域合作产业支撑。新型城镇化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户籍改革、住房保障等方面,可在四省先行先试。(熊星星、许金波)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刘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