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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工作

2014-06-2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陈方报道: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59号)的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不断提升城乡建设水平,省住建厅决定组织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工作。

    据悉,省级示范分为绿色生态城区示范、绿色建筑集中示范、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示范等三个类型。各市、州、直管市住建委在每年5月底前(2014年为7月底前)将通过初审的申报书和汇总表报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其中,绿色生态城区示范由所在城区管委会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和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示范由项目业主单位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初审和报送;省住建厅负责申报项目的审核、公示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