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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建厅举办《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宣贯培训

2016-08-3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望开权报道:《湖北省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为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8月30日,湖北省住建厅在武汉举办《条例》宣贯培训,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及意义,系统解读《条例》条文,分析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中的典型案例,部署安排全省《条例》宣贯培训工作。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房管部门分管领导、物业科(处)长、法规科(处)长共150余人参加。

    【链接】

《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立法之路 

   7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物业服务和管理涉及面宽,需要调整规范的事项多,因此备受广大人民群众关注。为进一步促进《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近年来,省住建厅加大立法工作协调力度,积极争取省人大、省政府对住建部门立法工作支持。

    2015年10月,省政府法制办在武汉洪山礼堂召开立法听证会,就《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2015年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湖北省物业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

    2016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在襄阳市举行基层立法听证会,就《湖北省物业条例(草案)》立法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

    2016年5月28日,省住建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积极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湖北省物业条例(草案二审稿)》分组讨论,听取相关修改意见。

    2016年7月1日,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湖北省物业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立法论证评估会,邀请省内法官、律师、省人大立法顾问、物业企业、业主代表、主管部门、执法主体等相关人员参加,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为该条例的审议通过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