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政务要闻正文

湖北要求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渗滤液无害化处理工作

2018-05-1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袁点报道:日前,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渗滤液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渗滤液无害化处理工作。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渗滤液处理规范化管理体系。包括加快推进渗滤液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渗滤液处理产生、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和进一步做好渗滤液处理摸底调查工作;要全面加强现有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包括加快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或扩建、完善渗滤液调节池配套和切实加强临时渗滤液的运行管理,要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住建部门要强化属地责任。一是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地县级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责任部门负责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收集、运输和达标处置。二是健全管理制度。要求各地要落实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汛期防渗漏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效应对连续暴雨、特大洪灾等极端气候灾害。要加强对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各地县级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责任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促加快推进渗滤液处理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尽早建成投运,加强对垃圾填埋场、转运站管理单位的监管,并对各乡镇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