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唐萍报道: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对201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厅行政审批类)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198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54个相关文件作废,5个相关文件待修订后再予公布。
省住建厅表示,未列入继续有效和应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视为失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已明确应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实际及时进行修改,经批准后重新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