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可再生能源迈上快车道
建筑节能作为节能减排的一个重要领域,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建设中承担着重要任务。绿色生态建筑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建筑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乡建设领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点。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湖北省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国家级示范为契机,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建筑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正迈上持续发展的快车道。
截至目前,湖北省共有6个项目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36个项目取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识,2个项目取得国家绿色建筑运行标识,总建筑面积358万平方米,全省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达973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超过3500万平方米。
完善政策 严格监管
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同时,湖北省因地制宜,配套制定了《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促进条例》和《湖北省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等多项条例规定,将绿色建筑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纳入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节能减排规划专项规划,相关工作纳入政府职责,建立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绿色建筑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的引导。其中,《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明确提出“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时,应当选择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并依有关规定享受部分税费减免”。《湖北省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全省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00万平方米以上,绿色建筑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为此,湖北省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等22个部门为成员的“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与各市、州政府分别签订了《湖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作为重要指标任务,对全省17个市州进行了年度任务分解。领导小组依据《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对各市州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作为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励分配依据。通过严格监管和资金激励,极大地推进了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的发展。
示范带头 以点促面
湖北省坚持以绿色建筑发展引领建筑节能,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组织国家级绿色建筑专家赴各地开展现场项目指导,积极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
湖北省共有36个项目取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识,2个项目取得国家绿色建筑运行标识,其中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8个,占总数的22.2%。武汉建设大厦成为国内首个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节能改造并获得绿色三星标识的项目。2011年湖北省取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数居全国第十,2012年跃居全国第五,全省绿色建筑在地域、数量、星级、类型等方面都取得新的突破。武汉市、宜昌市、五峰县等13个市县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武汉花山生态新城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示范区,总示范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米。全省获批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20个,装机容量38.7MW。
随着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进一步规模化发展,湖北省涌现出一批以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为基础的绿色生态城区创建项目,武汉四新绿色生态城区、花山绿色生态城区等创建项目正在积极申报国家绿色生态城区示范项目。同时,科技创新和绿色生态高度集成的智慧城市创建也受到各市州的高度重视,武汉市和武汉市江岸区已获批为国家首批90个智慧城市创建试点,进一步提升了湖北省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的品质。
科技先行 厚积薄发
湖北省大力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关键技术的研究,鼓励创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实现产学研联合,加强绿色建筑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技术中心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编制并发布了《湖北省建筑节能技术导则》和《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湖北省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和《地源热泵系统设计施工图集》也即将发布。2012年,由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湖北江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家单位携手搭建的“地源热泵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咸宁基地”落成,实现了大专院校、政府部门、实体企业携手搭建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平台,建立起高效的“产学研用”机制,有效促进了咸宁市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在武汉汉南区专门成立了湖北省绿色建筑技术研发中心,在职技术人员93人,专门从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研发。武汉市节能检测中心等4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效测评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测评验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2012年9月,湖北省土木学会在武汉主办了湖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研讨会,邀请国内众多专家及设计院、企业和政府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为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各项政策技术交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也对社会公众进行了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
面对日益严峻的经济和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今后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阐明,今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工作目标和10个方面重点任务。为此,湖北省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为湖北“两型社会”建设作出重要的贡献,为人民提供一个和谐的绿色生态居住环境。(来源: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