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政务要闻正文

湖北住建系统积极落实城市排水防涝职责

2016-04-2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曾佳报道:根据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安排,近日,湖北省住建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内涝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解决当前影响较大的严重积水内涝问题,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城市排水防涝责任人。坚持责任到岗、到人,严格责任追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重点地区和构筑物实行分段包干。

    二要确保设施运行完好。一是加强排水管网清疏,在汛前完成排水管网清疏工作,特别是施工工地和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周边以及常年易淤积管段,打通断头管线,提高现有设施排泄能力。二是加强河道清淤,及时对具有排涝功能的河道进行整治、疏浚,切实做好与市政排水管网的水位协调调度,保障排水畅通。三是加强设施巡查养护,监督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加强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及时清理雨箅子和检查井中的泥沙、渣土和垃圾,保证雨水调蓄设施无积水积泥和各部件设备正常运转。四是加强井盖管理,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对易发生冒溢地段的管道检查井,要加装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行人坠落伤亡事故。

    三要强化易涝点整治。对降雨时易发生快速汇流的重点部位、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逐一制定除涝方案,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采取渗、滞、蓄、排等措施,切实消除内涝“黑点”。对于棚户区、老旧建筑小区等,通过建设雨水调蓄等设施尽快解决内涝积水出行难问题;对于下凹式立交桥区和地下停车场等地下构筑物区域,通过增设调蓄池、新建或改造排涝泵站、提高排水灌渠建设标准等方式提高排涝能力;对于短时间难以消除的易涝点,要设立醒目、易于辨识的公众警示标记,临时安置应急抢险和交通疏导人员等人防措施。

    四要完善应急机制。一是提升内涝预警预判水平,要落实与气象部门建立的预警信息共享和风险会商联动机制,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雨情分析与内涝防治数字模型,建立城市内涝风险评估制度。二是落实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要编制完善本地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建立和完善预警与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应急处置体系。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与公安、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动协调,及时共享信息,形成应对内涝灾害的工作合力。四是落实内涝灾害报告制度,城市内涝灾害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将基本情况、原因、应对措施等报送至省住建厅。

    五要做好汛前检查工作。要在前期排水防涝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运行维护不到位、易涝点整治不彻底、应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制定汛前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做好检查记录,把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单位、项目和岗位,坚决防止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进行跟踪,实行督办制,责成各地倒排时间表,加快整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