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查处268个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隐患
本网讯 记者唐萍报道:为深刻吸取青岛“11·22”输油管道爆炸和当阳“8·11”重大事故教训,湖北省住建厅派出4个工作组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于近日通报了检查情况。
检查情况表明,全省大部分市、州、县的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较好促进了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健康发展。但仍检查出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隐患和问题268个(处),现场解决69个(处),主要表现在个别市、县城镇燃气管理机构不够健全,少数市、县燃气管理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够认真细致,燃气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燃气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省住建厅强调,各地燃气管理部门、燃气经营企业要结合雨雪冰冻季节特点,对每个企业、每个岗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一患一策;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安全隐患如期整改到位;要积极会同城管、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本行政区域内占压管线、野蛮施工、黑气点、气贩子、掺混二甲醚、给过期钢瓶充气、无危化品许可证车辆运输液化气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燃气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