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镇村规划编制单位征选工作启动
本网讯 记者陈方、通讯员敖鹰报道: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工作要求,为认真做好全省21个“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镇村规划(系列)编制工作,保证规划质量和水平,近日,省住建厅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遴选规划编制单位。
应征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和良好的信誉,并组织成立项目工作组,项目负责人应由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担任,且具备主持编制村镇体系规划的经验;在承担规划任务及后续服务中,应保证能够及时根据业主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规划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能够承诺与市、县等地方规划编制单位加强合作;负有保密义务,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基础资料及规划成果进行保密。本次征选工作可接受两家或两家以上规划编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征。境外有意应征的单位必须具备《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同其它甲级规划资质单位合作联合报名,通过遴选后按国家规定承担规划设计任务。且编制单位一般应承担一项镇域规划、一项镇区建设规划、一到三项村庄规划,三至五项专项规划(专业规划)、专题研究或城市设计,具体编制项目与内容在遴选后由编制单位同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定,并报省“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此次示范乡镇试点规划编制工作在湖北省“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统一开展,省住建厅具体负责。符合应征条件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单位均可报名参与,省住建厅组织遴选后对选定的名单在省住建厅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市、县(市区)、镇共同与通过遴选的规划编制单位对接,确定具体的系列规划编制任务,各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规划编制工作。
应征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参加应征的单位需按要求将所有报名文件以书面形式送达或邮寄至省住建厅,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