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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宣贯培训班在汉召开

2011-03-2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刘姝报道:3月17日-18日,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宣贯培训班在汉召开。
    省住建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占世良出席开班式并讲话。他指出,此次培训班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也处在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时期。《征收条例》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全局。《征收条例》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化解征收中的矛盾,意义重大。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和有关专家就《征收条例》的立法背景、总体思路、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和主要内容作了详细解读,并对贯彻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各县(市)征收(拆迁)部门主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共计110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