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检查情况
本网讯 记者唐萍报道:近日,湖北省住建厅通报了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检查情况。
9月,省住建厅组成检查组,对全省17个市(州)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及实施城乡规划督察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检查表明,自2016年5月启动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62号文件及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改革创新,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法开展规划督察,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
针对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地方对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重视不够、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对遥感督察违法重点图斑的查处严肃性不强等问题,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力争2016年内在所有市(州)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并实现市(州)对所辖县(市)、区进行规划督察的目标,2017年底前逐步实现县(市)对乡镇规划督察的全覆盖。
省住建厅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城乡规划督察机构、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城乡规划督察员的服务和管理力度,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其工作效率水平;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对突出的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真正形成不敢违反规划、不能违反规划和自觉遵守规划的局面,坚决维护城乡规划督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