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
昨从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要求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并逐步开展建设。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现代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伤病人和其他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必要条件。
通知要求,各地住建、经信、通信管理、民政、残联、老龄办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严格按照《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工作标准》和《创建无障碍环境县工作标准》要求开展无障碍建设工作,同时结合《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湖北省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彭一苇、刘姝)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刘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