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
昨悉,经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出台措施,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并加快分配入住,以解决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省住建厅提出,全省2013年底前开建的公租房,到今年底前必须全部完成分配入住。2014年底前开建的公租房,今年底前85%要完成分配入住。各地可以放宽户籍限制,将公共租赁住房范围逐步扩大至城镇常住人口。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条件标准,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确定。职工租住公租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交房租。(彭一苇)
来源:楚天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