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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专项整治 重点查处房地产商违规经营

2016-11-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昨从省住建厅获悉,从本月起到年底,我省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将重点查处。

  这9种行为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订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省住建厅表示,此次整治行动为多部门协同作战,如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上述不正当经营行为,各级房管部门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资质重点核查等处理措施;其他部门也可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罚;涉嫌犯罪的,将则直接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彭一苇、曾佳)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