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督导检查工作
本网讯 记者唐萍报道:为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及时高效完成各阶段清理返还任务,10月26日至11月5日,省住建厅、财政厅、人社厅组成3个联合督查组,对全省17个市(州)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组将围绕6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开展督查。一是各地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的情况,是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各地是否实现清查工作全覆盖,是否开展了本地区取消保证金的种类和保留保证金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工作,所涉及的项目、企业、收取单位、收取金额是否建立了档案,与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或部门规章制度是否开展了清理;三是各地推行以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制度落实情况,除依法保留的四类保证金之外的其他保证金取消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的政策制定情况;四是对取消保证金和保留保证金逾期未返还及超额收到部分的返还工作进展情况;五是制定完善规范保留保证金的管理制度,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建立监督约束新机制情况;六是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