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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旧小区将有物业管理

2013-09-1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记者昨从省住建厅获悉,在全省推进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过程中,将根据旧住宅区房屋产权、居民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以专业公司进驻、社区介入式服务、后勤式过渡管理等形式实现长效管理,旧小区物业管理缺位的局面或将得以改变。

  其中,专业物业公司的进驻将以新建住宅小区模式为参考,通过招投标形式选择专业化的物业公司,为老旧小区居民提供市场化的服务;对于暂不具备引入市场化管理的旧住宅区,将由街道办或居委会牵头统一管理,并引入社会力量为居民提供基础性的物业服务;对公有住宅房屋产权比较集中的小区,可由房屋管理单位牵头,实施过渡性物业管理,并鼓励逐步引入其他创新管理机制。(廖桥)

来源:楚天金报 责任编辑: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