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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四市两县荣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

2014-01-2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刘姝报道: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县城城镇标准和申报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住建部对2012年所有申报城市、县城和城镇组织了评审。日前,住建部公布了2013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名单,我省当阳市、随州市、恩施市、仙桃市荣膺“国家园林城市”,房县、嘉鱼县荣膺“国家园林县城”。

    《通报》要求,希望被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发展,全面推动城乡人居生态环境建设,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