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督查
本网讯 记者曾佳报道:为扎实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定于2018年6月下旬,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此次督查对象包括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燃气经营企业及餐饮业场所、居民小区等用户;重点督查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燃气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建设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双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机制建设情况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据悉,督查结束后,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将督查情况和督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