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住建系统法治工作座谈会在汉召开

本网讯 记者曾佳报道:4月23日,全省住建系统法治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住建系统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新常态下住建法治工作。
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去年以来,全省住建系统按照打造法治住建、活力住建、服务住建、廉洁住建的要求,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他要求,要主动作为,务实推进法治住建建设。一是突出“三个坚持”。即坚持职能转变、坚持权责法定、坚持权责统一,依法全面履行住建职能;二是着力“三个重点”,即着力规范立法行为、着力规范决策行为、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住建行业依法治理;三是推进“三个常态”,即监督常态化、公开常态化、问责常态化,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金涛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打造法治住建的重要性紧迫性。打造法治住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是推进住建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高住建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迫切需要;要加强领导,为法治住建提供坚强保障。不断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努力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五个湖北”、“四个住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武汉、襄阳、宜昌等地住建部门就法治住建工作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还邀请了省政府法制办领导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立法法作了专题辅导。
省住建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全省住建系统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及法规科(处)长,建设法制协会有关会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