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2016年第三季度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
本网讯 记者曾佳报道:8月10日至20日,湖北省住建厅组成检查组,对武汉、黄石、黄冈、襄樊、十堰、恩施等地下辖15个县(市、区)和神农架林区开展了2016年第三季度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共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执法建议书2份,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停工整并改2份),并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迅速整改、从严整治、严格执法。
检查组共随机抽检18个在建项目(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3项,公共建筑3项,商品住宅楼11项,市政隧道工程1项)。施工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了汛期复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现场施工消防等情况;质量与检测方面,对各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进行督导,通过追溯现场检测报告对18家检测机构检测行为进行了抽查。
省住建厅强调,各地住建部门要加紧落实整改通知和执法建议,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将检查延伸到涉事企业的所有项目。要继续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危大工程为核心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管理,采取市场、现场综合管控措施,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标准化工作为核心,实施安全生产的源头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查重处,发现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按实际编制方案、不按方案施工、设备维护保养走过场、施工扬尘治理和消防措施不到位等行为,要按照现行法规对有关企业、项目和责任人员责任实施处罚并纳入不良记录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