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实行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情况月、季报制度
本网讯 记者张璐奕报道:2018年,湖北装配式建筑发展进入扩面推广期。为及时准确掌握各地装配式建筑发展状况,特别是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支持政策、规划审批、建设项目、生产基地“五落实”情况,近日,湖北决定实行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情况月、季报制度。
报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市、州、林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的情况;二是在明确实施范围、规划审批、优惠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以及采取的工作措施和成效;三是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生产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四是对本地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情况和产业队伍建设情况;五是在推进装配式建筑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六是落实全省装配式建筑宣传工作方案执行情况。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及时掌握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生产基地建设情况,每月填报《在建装配式建筑项目统计表》和《已建成投产或在建产业基地情况表》并上报;各地要按照报送内容的六个方面,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情况总结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