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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新增建筑节能61.4万吨标煤 发展绿色建筑200万㎡

2013-03-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2013年我省建筑节能目标确定
新增节能61.4万吨标煤 发展绿色建筑200万㎡

    本网讯 近日,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确定了今年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目标:新增建筑节能能力61.4万吨标煤,发展绿色建筑200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00万㎡,加快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30万㎡;巩固“禁实”成果,县以上城区新型墙材应用率89%,完成21个重点中心镇“禁实”达标;散装水泥供应量5700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5000万m3,预拌砂浆供应量50万吨。

    为切实做好2013年建筑节能各项工作,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印发了《2013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作出安排部署。

    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

    《意见》指出,今年我省将全面启动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具体的工作要求是:武汉市应向郊区覆盖;其他市、州、直管市从2013年7月1日起,中心城区的新建居住建筑项目全面实施低能耗标准;神农架林区和县(市)都要在年内组织低能耗标准试点项目,积累工作经验,为明年全省县以上城区全面实施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做好准备;到2015年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取代节能50%的现行标准。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意见》要求,武汉、襄阳、宜昌市中心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市县年内都要实现绿色建筑星级标识项目全覆盖。省住建厅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绿色建筑监管实施办法,将绿色生态要求落实到项目的立项审核、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关键控制环节,实施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各地要按照省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湖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任务调整表》(鄂建墙[2012]4号),对年度发展绿色建筑的工作任务进行早安排、早布置、早落实,加强对绿色建筑的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通过城市新区、示范小区、创建项目加快绿色建筑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绿色建筑的星级评价标识。

    各市州都应结合新一轮城镇化建设,将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生态发展相结合,确定本地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并选择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展绿色建筑的试点。省政府确定的武汉花山、武昌滨江、汉阳四新、宜昌点军、襄阳东津、咸宁金桂湖、荆门漳河、鄂州梧桐树、孝感临空经济区等率先建设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应抓紧组织编制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

    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水平

    《意见》强调,各地应将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和提升应用水平作为工作的重点,一是有条件的项目要全部实施,实现规模化应用,武汉城市圈作为“两型”社会的试验示范区,是我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的重点区域,要在规模化应用上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二是国家批准实施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区)要加快示范项目建设进度,加快竣工示范项目的能效检测,抓紧做好示范市县(区)的验收准备;三是在保障性住房、公益性项目、农村新社区建设中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将政策激励与强制相结合,提高应用率,扩大应用面;四是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重点研究推广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浅层地源热泵系统在各类建筑中应用的技术条件与技术规范,提高应用水平。

    认真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意见》指出,各地应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明确重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继续做好本地区既有建筑的普查,选择有改造价值和改造意愿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作为既有建筑改造的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以更换节能门窗、设置外遮阳、改善自然通风、改造用能设备等方式,结合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旧城区综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屋面平改坡、农村危房改造等同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特别是要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研究,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改造方式、模式,将统一组织实施与业主分户改造相结合,探索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有效路径,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今年六月底前,各市、州、直管市都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本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各地应将既有建筑改扩建项目纳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加强对项目节能设计和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施工监管。武汉市要加快利用法国开发署低息贷款推进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工作,积累有益经验,积极申报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

    加快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意见》要求,各地要按照抓紧完成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确定重点用能建筑和能耗监测建筑。同时,要抓紧完成去年已确定的能耗监测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尽快确定并实施今年的59栋能耗监测建筑,确保年内全省完成100栋以上分项计量装置安装,纳入省级监测平台,实现动态监测。此外,要继续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做好夏、冬季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检查工作。

    深入推进墙材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

    《意见》强调,要继续巩固县级以上城市城区的“禁实”工作,年内完成21个重点镇的“禁实”达标验收,规范墙革基金的征收和返退。进一步加强新型墙材产品质量监管,淘汰限制低品质墙材和节能材料、产品,积极发展绿色墙材。强化新型墙材的质量管理,加强保温材料的防火管理,做好市场准入认证和进入施工现场的抽检备案工作,提高新型墙材的应用率。继续扩大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加强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的指导,做到布局合理、产能配套,确保重点项目应用散装水泥,加快推进预拌砂浆,逐步扩大农村地区散装水泥的应用,加强专项资金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