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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有所居生活美

2017-03-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3月5日,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住有所居中创造新生活。这样的新生活就是人民群众向往的美好生活,是“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生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人民群众所向往的“美好生活”必然包括两个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方面:一是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二是精神生活的不断丰富。逐步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是“美好生活”不可替代的坚实基础。人类之所以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我国之所以要改革开放,根本而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社会主义制度给予人们的由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形成的更加便利的生活,就是要让人民群众都能过上改革开放带来的因能够进一步享受公平公正的同等权利所孕育的更加体面和尊严、更加幸福和美好的生活。

  更加体面和尊严、更加幸福和美好的生活,离不开便利的衣、食、住、行,其中的“住”尤为关键。2300多年前的孟子说过:“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所谓“恒产”,是指固定的产业收入。没有固定的住所,就不会有“恒产”,就不会有“恒心”。这就是“安居乐业”的要义,这就是“住有所居”的精髓。为此,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目标,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

  实现“住有所居”,并不是只有“购买自己的住房”这一条路可走,租住同样可以提供稳定、舒适、便利的居所,也是古今中外公认的可行之路。2016年5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记者在今年“两会”报道中采访到的包括全国政协委员在内的所有人员,都对“购租并举”肯定有加,赞赏有加。大家认为,租住可提供的稳定、舒适、便利的居所,同样可以是可供休息、休养的温暖港湾,同样可以是充盈着幸福与美满、尊严与美好的心灵港湾,同样可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同样可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住有所居”是通向“美好生活”重要途径,行进在这条道路上的同时,还必须注重住房的质量、培育更加健康、稳定的住房市场。为培育健康、稳定的住房市场,住房城乡建设部围绕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一直在强化住房市场的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在2月23日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指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住房城乡建设部综合实施了包括出台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跨界地产等政策、措施,使得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趋稳、棚户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新闻发布是简洁的,但其中深蕴的“人民享受到的美好生活”,却是丰富、切实具体而令人回味悠长的。这里有市场的期待,这里有社会的信赖,这里有国家的远见、责任和有担当,这里有人民对生活最美好的向往。(肖正华)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