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的通知
鄂建办〔2018〕78号
各市、州、县住建委(局)、规划局、城管局:
3月9日、3月10日武汉市连续发生两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为深入分析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强化住建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态势。我厅决定于3月14日下午召开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3月14日(星期三)14:40(14:30前就坐完毕)。
地点:省主会场设在武汉电信大楼三楼华夏会议厅,各市(州、林区)、县(市)设立分会场。
二、会议内容
(一)通报武汉市两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请武汉市、恩施州、十堰市、荆州市、黄石市就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表态发言。每个单位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三)厅主要领导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三、参会人员
(一)省主会场。厅领导,厅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中央在鄂、省属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代表。
(二)市(州、林区)分会场。市(州、林区)住建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代表。
(三)县(市)分会场。县(市)级住建系统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代表。
四、有关要求
(一)市(州、林区)、县(市)分会场的设置、会议组织及会务保障工作,由各市(州、林区)、县(市)住建委(局)负责,并严格按要求做好会场布置。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场,严肃参会和会场纪律,因故不能参会的需书面向省住建厅请假。
(三)各市(州、林区)住建委负责汇总本地区分会场参会人员,并于3月14日11:00前将参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送省住建厅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红,电话027-67120972,67120970(传真),QQ:372056656。
附件:参会人员报名表
湖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8〕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