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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村镇建设统计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2010-12-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0]19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上半年报及年快报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10]88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村镇建设统计2010年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村镇建设统计内容包括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市政公用设施基本情况等。
    村镇建设统计2010年年报的执行范围、统计口径等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行《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执行,保持不变。
    二、填报方法
    镇(乡)级单位为最基层填报单位,逐级汇总上报。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镇(乡)一级可填纸质报表,由市(县)一级统一用计算机软件录入基层表数据。
    三、数据报送
    (一)报送内容
    1、年报数据(电子版);
    2、纸质综合报表:共29张;
    3、编报说明:各市(州)住建委在报送年报数据时,必须同时编写填报说明,做好统计分析,对填报数据中出现较大变化的部分说明其原因,如各级政府重大战略决策、行政区划调整、各类试点示范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导致相关数据异于常规发展趋势,对这些数据及造成其出现较大波动的原因进行说明;
    4、纳入村镇建设统计范围的街道、建制镇、乡以及镇乡级特殊区域统计表(见附件1)。
    (二)报送方式。以委函名义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报表。纸质报表统一用A4纸打印,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三)报送时间。请务必于2011年2月20日前报送至厅村镇建设处。
    四、报表制度及汇总软件下载
    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www.mohurd.gov.cn“行业统计//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页面,下载报表制度及汇总软件等相关内容。
    软件技术咨询单位: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文喜
    电  话:010-58561199-8874    13439123624
    五、有关要求
    1、确定统计范围。按照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各地在布置报表时,应先和从事城建统计报表的部门协商,划定各自统计范围,注意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和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的衔接,做到“不重、不漏”。
    2、加强组织领导。村镇建设统计是各级住建部门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级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村镇建设统计工作,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配备必要的设备,提供必要的支持,创造有利的条件,确保统计质量,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上报。
    3、严格落实责任。各级住建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具体填报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要加强对各类基础数据的调研、审核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有关乡镇基础数据的调研,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单位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错报、漏报、不报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各市(州)具体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附件2)请于2010年12月30日前报省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蒋红翠    联系电话:027-68873059
            任腊梅    联系电话:027-68873389
    电子信箱:
czjsc@hbsjst.gov.cn

附件:1、纳入村镇建设统计范围的街道、建制镇、乡以及镇乡级特殊区域统计表.doc
      2、各市(州)具体负责村镇建设统计人员名单.doc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