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第65号
关于公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审批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等规定,现将我厅核准的6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附后)。
另,根据有关规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承接工程业务。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事宜,请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联系。省厅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7-68873072。
特此公告
附件:2009年第四批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核准名单.doc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