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部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2009]2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武汉市水务局:
为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进步,明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发展方向和技术原则,促进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和科学技术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的通知》(建城【2009】2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的通知.doc
二00九年四月一日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