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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部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2009]29号

2009-04-0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武汉市水务局:
    为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进步,明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发展方向和技术原则,促进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和科学技术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的通知》(建城【2009】2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的通知.doc


              

  二00九年四月一日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