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08]9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今年前四个月,我省建筑施工共发生安全事故11起,死亡18人,死亡人数是去年同期的3倍,且自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2008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隐患治理年”,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总体布局,进一步强调和突出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之即将召开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等活动,安全生产意义特殊,责任重大。各地要切实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要及时向各企业通报近期发生的事故情况,帮助企业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部署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积极构建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健全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地建委要认真对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安委会协调管理作用,督促各部门落实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加快信息沟通,强化联动管理。要及时分解省厅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及时分解落实安全责任目标,健全责任目标检查与考核体系,确保责任目标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各地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致性,对开发区、高教园区、边远城区以及纳入了建设管理的村镇工程,必须按照统一的建设管理程序和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对当地存在的带有共性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坚决按照省厅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要求,限期整改完成,不得以地方经济发展和地方企业素质低下等理由降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准。
三、紧盯主体,狠抓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的督查。从四起较大事故上看,施工现场都明显存在较长时间的不按强制性标准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现象,施工、监理单位未能有效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为此,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和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如发现企业多个现场存在共性问题或企业自查自改敷衍了事、整改难以落实的现象,必须追究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责任,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坚决实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业整顿等处罚。
四、强化监督,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目前我省尚有相当一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未按规定时间延期。各地应立即全面清理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的有效性,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延期的企业,停止其一切建筑施工活动,限期补办延期手续,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仍从事施工活动的,要坚决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突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一是督促企业严格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制度,尤其是深基坑围护、高边坡护坡、提升设备安装拆卸、高大模板支撑、悬挑结构制作和使用、外脚手架搭设等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必须按规定经验收后使用,必须制定和落实使用中的监控措施和岗位责任。二是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相关管理制度,特别是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设备的备案登记、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必须得到有效落实。三是督促企业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悬挑结构、预制构件必须明确规定额定承载量,并告知有关施工作业人员;立体交叉作业区域必须落实统一协调管理制度,采用安全防护设施、划定安全区域和错开施工等办法,防止落物伤人;危险区域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器具。
六、及时预警,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省已经进入施工高峰期,同时汛期和酷暑季节即将来临,全省还将出现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方案,认真落实人员、设备、物资、经费等保障工作,全面完善和演练建设系统的应急反应体系,确保应急体系高效、迅速。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地采集和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工程项目各责任主体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积极预防事故发生。
附件:近期四起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附件:
近期四起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